生活阳光

  • 742877299
  • 打造兴宁生活服务平台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1576|回复: 0

无证驾驶摩托车,将处10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

[复制链接]
累计签到:27 天
连续签到:1 天

147

主题

166

帖子

366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668
发表于 2017-5-2 08: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兴宁阳光。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兴宁阳光网兴宁车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乡镇、农村家庭拥有机动车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然而一个新的现象随之而出,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成年人(特别是学生)驾驶机动车的现象越来越多,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断上升,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根据《梅州市公安机关开展“梅安1号”行动工作方案》及交警支队《全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深入校园从宣传教育入手,着力治理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在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这一问题上,家长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能放任和纵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发生。下来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对查获的学生采取通报学校处分,通报家长领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力求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氛围。

法律链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被查如何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处10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处15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未达到法定年龄(18周岁)的行政拘留不执行,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另外,家长或者监护人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将被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信息来自广东省公安厅,兴宁论坛整理发布。

兴宁阳光网声明:此信息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兴宁阳光网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yg0753.com 兴宁阳光网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