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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供电局开展禁止燃放孔明灯宣传活动

2017-1-16 20:2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85| 评论: 0|原作者: 兴宁网站|来自: 兴宁人民政府网

兴宁阳光网—兴宁政府动态

2017年的春节即将到来,为有效杜绝节日期间“孔明灯”对电网线路和电网设备的影响以及切实加强安全用电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梅州市供电局联合兴宁市供电局和叶塘镇相关部门在叶塘圩镇范围及周边村开展“拒绝燃放孔明灯人人有责保安全”签名活动和安全用电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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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采取宣传车巡游、悬挂宣传横幅、条幅签名、有奖问答、业务咨询及抽奖等众多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电力法律法规以及燃放孔明灯对高压输电线路的危害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等,倡议广大群众拒绝燃放孔明灯,共同保护电力设施,齐享平安祥和欢乐年。活动得到群众的积极参与,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不少群众意识到燃放孔明灯的危害,纷纷在宣传条幅上签名,承诺今后会自觉停止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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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安全用电”宣传手册,并热情地为群众解说安全用电知识,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业务办理等,引导群众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节约能源、安全用电的生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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