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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6-12-28 22: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99| 评论: 0|原作者: 兴宁记者|来自: 兴宁人民政府

摘要: 兴宁阳光网—兴宁新闻今天上午,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揭牌仪式。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叶少明,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耀新,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陈志宁,梅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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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揭牌仪式。

 

 领导揭牌.jpg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叶少明,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耀新,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陈志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吴少荣共同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揭牌。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指导处处长陈志强以及兴宁市领导丘孝东、何建元、罗利娜、冯振、邓强、温启龙、曾招强和兴宁市法院院长陈声欢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现场.JPG

 

    据悉,此次兴宁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全国仅有198个、广东省只有10个单位获此项殊荣。2013年以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稳步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等“八化建设”,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察管理、检务保障等均取得突出成效,刑事案件办案数量和质量、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模连续多年稳居梅州各基层检察院前列。

 

 陈志宁、彭耀新、叶少明、吴少荣.jpg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兴周表示,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创新机制制度,促进规范司法;落实“两个责任”,以党建带队建,扎实推进基层院建设,打造兴宁检察工作品牌,为我市加快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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