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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组织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

2016-11-19 22:1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29| 评论: 0|原作者: 兴宁网站|来自: 兴宁人民政府

摘要: 兴宁阳光网—兴宁新闻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今天上午人大会议闭幕后,我市首次组织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隆重的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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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今天上午人大会议闭幕后,我市首次组织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隆重的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委书记陈志宁主持和监誓。 

在雄壮的国歌声奏唱完毕之后,由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领誓的首批宪法宣誓正式开始:

参加宣誓的领导表情严肃庄重,声音沉稳洪亮、响彻会场。据悉,参加今天宣誓的有:新当选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

宣誓分两批进行。

人大宣誓.JPG

第一批先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宣誓,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领誓。

政府宣誓.JPG

第二批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宣誓,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丘孝东领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各代表团团长参加宣誓仪式,共同见证上述国家工作人员的宣誓。

据悉,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今年9月6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宁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细则》。细则规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也是我市首次组织举行的宪法宣誓。

市委书记陈志宁强调,此次宪法宣誓仪式,是我市第一次对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的宪法宣誓,具有很重要的历史意义。希望参加宪法宣誓的新一届人大、政府、法院的国家工作人员,始终牢记誓言,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依法办事;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认真贯彻市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加快推进“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打造“一轴四组团”产业发展轴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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