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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6-11-17 21:1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22| 评论: 0|原作者: 兴宁网站|来自: 兴宁人民政府网

摘要: 兴宁阳光网—兴宁新闻 今天上午,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三个工作报告。 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337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323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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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三个工作报告。

 

     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337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323名,符合法定人数。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福泉主持。

 

    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的有:陈志宁、丘孝东、罗利娜、何建元、李福泉、彭志洪、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是:陈志宁、罗利娜、何建元、何志平、邓强、李福泉、廖红彬、曾小芬、何志东、郭远林。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何建元代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分“五年主要工作回顾”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两大部分, 何建元在总结过去五年人大工作时说:五年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兴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加快推进“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促进兴宁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何建元指出,五年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50次,主任会议74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4项;作出决议、决定2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6人次(其中任职221次,免职105人次);接受辞职48人次;许可司法机关对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13名;依法罢免梅州市、兴宁市人大代表各1名;开展执法检查14次,专题视察32次,专题调研42次;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就如何做好今后五年人大工作,何建元表示: 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振兴发展、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兴宁市委的领导下,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依法履职,为加快推进“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打造“一轴四组团”产业发展轴带,实现振兴发展,努力发挥人大的积极作用。

 

 

    何建元强调,今后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围绕中心,进一步助推市委决策落实。二是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强改进监督工作。三是规范程序,进一步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四是抓好培训,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五是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何建元最后说: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 何建元:各位代表!新的征程任重道远,新的蓝图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兴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和人大代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我市加快推进“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全力当好梅州振兴发展主力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陈声欢代表市人民法院在会上作工作报告。

 

    报告中,陈声欢回顾了五年来的法院工作,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计划。五年来,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认真履行审判执行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为兴宁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市人民法院共审理、执行各类案件20330件,结案19625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6.10%和13.10%,解决诉讼标的21.36亿元。审判执行整体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

 

    报告强调,未来五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市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执法办案主业、全面深化法院改革、继续强化司法公开、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五方面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兴宁市全力当好梅州振兴发展主力军做出新贡献。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钟兴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在会上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检察院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检察院在兴宁市委和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凝心聚力、创新实干,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市加快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市检察院狠抓基层院建设,连续4次被梅州市人民检察院、2次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今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五年来,狠抓业务建设,各项业务均居梅州市各基层检察院前列,今年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五年来,狠抓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检察新形象,被评为兴宁市文明机关、梅州市和广东省文明单位,共获得30项集体荣誉,干警50人次获得上级表彰和奖励。

 

    对今后的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一是更加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更加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更加有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四是更加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五是更加扎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六是更加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七是更加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我市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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