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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镇:召开卫生院住院大楼建设工程协调推进会

2016-11-10 22:0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09| 评论: 0|原作者: 兴宁网站|来自: 兴宁人民政府网

摘要: 兴宁阳光网—兴宁新闻 11月9日,新圩镇召开卫生院住院大楼建设工程协调推进会,强调要周密配合、协调互动,既要进度更要质量,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市卫计局局长、新圩镇主要负责人、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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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新圩镇召开卫生院住院大楼建设工程协调推进会,强调要周密配合、协调互动,既要进度更要质量,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市卫计局局长、新圩镇主要负责人、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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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新圩镇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项目施工进度、工期安排以及建筑用材等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市卫计局局长表示,卫生“两基”示范镇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解决群众“看病难”最后一公里和提高医疗服务的有力举措。他要求,一要加强组织保障。卫生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安全管理,新圩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施工问题,全程监督施工质量。二要加强施工管理。承建方要结合医疗规范、功能摆布的要求,与图纸会审相统一,确保设计、施工无缝对接;监理方要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施工调整,对施工水电使用、打桩、验桩等环节严格把关。三要加强沟通协调。承建方要保障工程所需的机械和人员,监理方要派人常驻监督施工,设计方遇到设计疑问要及时回应,卫生院要协调施工和医院的秩序安全,并第一时间向镇府汇报,确保及时排除干扰,做到统筹协调、紧密衔接。四要加强质量管理。施工方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序开展施工,坚决杜绝出现偷工减料等行为,要把工程建成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五是加强预算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预算方案标准实施,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如根据功能需要变更调整时要做好申请汇报,确保顺利完成梅州验收。

 

    新圩镇主要负责人表示,新圩镇将密切配合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加强与卫生院的沟通协调,积极协助配合保障施工用需,同时,新圩镇将从严履职尽责,加强工程进度和质量把控,确保工程有质有量顺利推进。


兴宁乡镇风采来自网络,兴宁论坛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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