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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法律知识学习会

2017-5-29 22:0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58| 评论: 0|原作者: 广东兴宁市信息|来自: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兴宁阳光网—兴宁市新闻 日前,市政府在会展中心召开2017年第二场法律知识学习会,重点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这次学习会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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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政府在会展中心召开2017年第二场法律知识学习会,重点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这次学习会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丘孝东、徐甦、陈日新、曾招强、罗丽平、练胜红、朱志勇以及市府办、各镇街、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通过解说和多媒体演示的形式,从不动产登记条例的主要内容、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和我市不动产登记现状等三方面进行了讲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甦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法律知识课进行了点评。

 

     就如何依法依规做好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丘孝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要自觉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的学习,吃透掌握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家政策宣传的“发声筒”,以身作则、带头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消除相关误区。二要依法依规,严格把关。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依法依规抓好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工作;登记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核相关登记事项涉及的材料、登记环节等,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进行登记。三要保护权益,维护稳定。国土、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密切配合,按时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为我市“一中心四组团”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幸志坚、刘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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