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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7-5-14 14:1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15| 评论: 0|原作者: 广东兴宁发展新闻|来自: 兴宁人民政府网

摘要: 兴宁阳光网—广东兴宁新闻 5月12日上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志洪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练胜红以及安监局负责人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先 ...
兴宁阳光网—广东兴宁新闻

   5月12上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志洪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练胜红以及安监局负责人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新陂石二厂、弘和高新以及华日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零售门市部等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安监局负责人关于我市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前全市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各级各部门积极作为,明确责任主体,严查违规违法行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就今后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提出五点意见:一要思想重视,常抓不懈。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要强化宣传,落实责任。要继续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防范水平;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考核机制,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使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巡查,依法治安。要继续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的日常巡查,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四要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督,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五要完善体系,夯实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打造“一中心四组团”发展格局提供安全保障。

 

   副市长练胜红表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将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提高认识,一如既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严格监管,严格督查,强化问责,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谢海东、游伟健)

 

(文/市广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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